2016年11月,中共淮南市委、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命名表彰淮南市第十七届文明单位(标兵)的决定》(淮〔2016〕96号),淮南龙湖中学民生校区被授予“淮南市第十七届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市级文明单位是根据《淮南市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》,经推荐、申报、考评,由市委、市政府决定的最高荣誉称号。多年来,学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,把精神文明创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抓创建,围绕加强教职工师德师能建设抓创建,围绕“六城同创”等重点工作抓创建,围绕教学抓创建,围绕育人抓品牌,创出了特色。该荣誉的取得充分肯定了龙湖中学民生校区近年的工作成绩,希望全校师生珍惜荣誉,在工作、学习中再接再厉,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龙湖中学民生校区工会
2016年12月10日